关于重新明确天长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档收取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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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天长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天政〔201470号)规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租金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并结合房源位置进行定期调整。我委发布2022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档收取标准,内容如下:

    一、市区公租房租金标准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1、低保家庭:保障标准面积内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0.6元,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

    2、低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340元(2021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保障标准面积内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40元和2580元(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279/12个月×75%)之间,保障标准面积内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

    (二)新就业、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

    (三)自由职业(灵活就业)及未就业等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

    二、市经济开发区公租房租金标准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1、低保家庭:保障标准面积内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0.4元,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0.85元。

    2、低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340元,保障标准面积内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0.85元,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4元。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40元和2580元之间,保障标准面积内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4元,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

    (二)新就业、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

    (三)自由职业(灵活就业)及未就业等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金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

    三、铜城镇、秦栏镇、汊涧镇、杨村镇公租房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

    四、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患有重度残疾、重症慢性病或重大疾病户公租房租金标准

    (一)重度残疾户、重症慢性病或重大疾病家庭,执行低保家庭租金标准。

    (二)因收入、财产等条件超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但患有重度残疾、患重症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家庭:应退出公租房,经核实确实存在居住困难的,市区租金执行每月每平方米3元,经济开发区租金执行每月每平方米2元。

    (三)因退休金等条件超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但经核实确实存在居住困难的,市区租金执行每月每平方米6元,经济开发区租金执行每月每平方米4元。

    (四)重度残疾、重症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天长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民字〔202219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天长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天医保〔202112号)文件执行。

    五、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公租房租金标准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应当及时退出公租房。对暂时不能退出的,租金按市场价收取。

     六、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咨询电话:0550-77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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